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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7年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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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4-10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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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各州、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省三院、大附院: 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58号)要求,经医院申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推荐,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2017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答辩。根据评审答辩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现对获得2017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单位进行...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省三院、大附院:
      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58号)要求,经医院申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推荐,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2017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答辩。根据评审答辩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现对获得2017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单位进行确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2017年度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0个(详见附件1); 2017年度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补短板”培育项目34个(详见附件2)。
      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补助资金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下达,各州(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财政局应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30个工作日内,按照各单位获得的项目情况将项目资金分配下拨到各医院。并由各州(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联文将资金分配及下拨情况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备案。
      三、请各项目单位应按照《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云卫公告〔2012〕1号)、《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卫医政发〔2014〕19号)、《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云卫医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
      四、各项目单位应按照上述规定及资金情况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修改完善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省、州卫生计生委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州、县级医院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属地州(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省三院、大附院的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核。
      五、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项目资金总额为400万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补短板”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建设项目资金总额为300万元;省属医院省级财政不安排补助资金,州(市)和县级建设项目资金除省级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州(市)、县(区)配套或医院自筹补足。
      六、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应于4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并签署审核意见的项目实施方案盖章后,统一将本州(市)所有项目单位的实施方案扫描件(PDF版)打包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备案。
      七、在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补短板”培育项目的建设中,各项目单位为实施主体,应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相关管理文件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各州(市)卫生计生委负有监督项目实施的责任,应不定期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检查督导,并根据需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在项目建设周期结束时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开展项目的评价验收工作。
      八、各项目单位要将项目建设工作列为医院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督促,按照“实施方案”抓紧实施,并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建设周期结束后项目的顺利达标。
联系人及电话: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王方辉  温  锐
      0871-67195126 / 67195257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李  薇  朱  杰
      0871-63602353
      实施方案上报邮箱:ynswstyzc@126.com

附件:

1.2017年度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2.2017年度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补短板”培育项目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

2017年度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70个)

一、省、州(市)级医院(24个)
急诊医学科:玉溪市人民医院、怒江州人民医院
重症医学科:省三院、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妇产科:大理州人民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
儿科: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普洱市人民医院
心内科:大附院、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文山州人民医院、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内分泌科: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
神经外科:昆明市延安医院、保山市人民医院
泌尿外科:普洱市人民医院、大理州人民医院
传染科: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楚雄州人民医院
麻醉科:昆明市延安医院、大附院、省三院
二、县(区)级医院(46个)
急诊医学科:会泽县人民医院、大姚县人民医院、宁洱县人民医院、姚安县人民医院
重症医学科:建水县人民医院、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丘北县人民医院、墨江县人民医院
妇产科:嵩明县人民医院、马龙县人民医院、罗平县人民医院、文山市人民医院、石屏县人民医院、盈江县人民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沧源县人民医院、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永德县人民医院、华宁县人民医院、富宁县人民医院
儿科:祥云县人民医院、丘北县人民医院、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梁河县人民医院、镇雄县人民医院、云县人民医院、峨山县人民医院、澄江县人民医院
心内科:玉龙县人民医院、安宁市人民医院
内分泌科: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腾冲市人民医院、官渡区人民医院、禄丰县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蒙自市人民医院
神经外科:开远市人民医院、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
泌尿外科:呈贡区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师宗县人民医院、陆良县人民医院
传染科:腾冲市人民医院、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勐海县人民医院

 

 

附件2

2017年度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补短板”培育项目(34个)

急诊医学科:广南县人民医院、镇雄县人民医院、富源县人民医院、牟定县人民医院、彝良县人民医院、威信县人民医院、德钦县人民医院
重症医学科:东川区人民医院、会泽县人民医院、云龙县人民医院、勐海县人民医院、绿春县人民医院
妇产科:昌宁县人民医院、陇川县人民医院、禄劝县人民医院、孟连县人民医院、双柏县人民医院、南华县人民医院、维西县人民医院、永胜县人民医院、贡山县人民医院
儿科:宾川县人民医院、宁蒗县人民医院、临翔区人民医院、剑川县人民医院、砚山县人民医院、寻甸县人民医院、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巍山县人民医院、兰坪县人民医院、800cc全讯白菜网、永仁县人民医院、勐腊县人民医院、景谷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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